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青岛律师事务所
2023-02-14 17:57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
从重处罚事由 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对于情节显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提示:问题相似细节及证据有变化答案会不一致,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最快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0/500
发送
相似文章
- 女子离婚分1套房后遗忘23年01-30
- 订婚强奸案男子起诉:结婚或退彩礼01-30
- 非诚勿扰宝马女起诉离婚01-24
- 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将为儿辩护01-24
- 检察官多次家暴 曾获评郑州好市民01-12
- 男子拉横幅侮辱前女友被行拘12-28
- 审判长解读订婚强奸案:已从轻处罚12-25
- 武大教授被前妻实名举报嫖娼赌博12-09
- 女子被男友捆绑手脚:他去买刀了12-05
- 女员工举报被领导施压发生性关系12-05
- 越来越多人选择签“婚前协议”12-04
- 家长在班级群发不雅视频被警方带走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