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民商法
为加强爆炸物品管理,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和黑火药、烟火剂、烟花爆竹以及手榴弹、地雷、炮弹等各类爆炸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使用或者私藏爆炸物品。
三、严禁邮寄爆炸物品,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禁任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者进行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爆炸物品或者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工具设备的原材料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六、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投案自首并交出爆炸物品或者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工具设备和原材料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并交出爆炸物品的,除没收爆炸物品外,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七、凡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被抢劫、抢夺和其他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严惩。
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04529。
本通告自1999年6月10日起实施。
-
4.1万名缅北电诈嫌疑人已移交中方
央视网消息:1月9日,公安部介绍,2023年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查处网络谣言等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侦办相关案件19.2万起。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1900余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万起
-
公安部抓获2300余名行业内鬼 严管个人信息泄露
8月10日记者从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3年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共抓获电信运营商、医院、
-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信办 公安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网安〔202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女子58页PPT举报管培生男友嫖娼09-19
- 女子疑因遭家暴跳河身亡 丈夫回应09-18
- 佳木斯辟谣新郎接亲被打是习俗09-13
- 女子遭丈夫家暴致失明:没给钱充游戏09-13
- 女孩爆料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09-10
- 玉米地发现脐带未剪女婴 父母未找到09-10
- 女子2年被家暴16次称孕晚期还会被打09-08
- 警方辟谣婴儿被遗弃出租屋09-03
- 女子怀孕3个月网红男友要分手09-03
- 妻子因病复发不能孕丈夫诉撤销婚姻08-22
- 生父与情人虐打3岁女童还录视频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