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卫生部关于在晋升工作中如何对待革命战争期间培养的技术干部的学历问题的意见民商法
卫生部
2021-11-19 15:45
卫生部关于在晋升工作中如何对待革命战争期间培养的技术干部的学历问题的意见 凡是过去没有明确划分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界限,现在就不要再去划分,更不应当用现行的学制去硬套。应当采取承认现实的态度,根据他们现有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实事求是地给他们评级定职,不要因为不能提供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的毕业证书而排斥他们参加晋升考核或考试。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文 号:-- 颁布时间:1982年6月16日 实施时间:1982年6月16日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
一、1950年8月14日,经政务院批准,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凡在这两项文件公布以前进入我党举办的卫生行政学校或医科学校学习,现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而未明确学历的,在晋升或评定技术职称时,可不要求他们提供正规学历和毕业证书,不要办理确认或改认学历的手续,而是根据现在的实际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经过考核或考试,给予相应的技术职称。
二、解放后,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曾在部分高等医学院校中抽调过少数本科生改学其他专业,学制也相应缩短、延长或提前毕业,因而发生了学历问题。对于这一部分人的晋升或评定技术职称,亦请按上述规定办理。
延伸阅读
-
卫生部关于中等卫生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中等卫生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问题的意见为了提高中等医学教育质量,整顿教学秩序,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我们确定中等卫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并制定了统一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了三年制
-
卫生部关于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意见当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为了充分肯定这一重大卫生改革措施,引导和促进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各地
-
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贯彻“八字方针”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贯彻“八字方针”的意见为在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工作中贯彻党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医药卫生科技工作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作了研
提示:问题相似细节及证据有变化答案会不一致,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最快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0/500
发送
相似文章
- 相亲半个月后闪婚,妻子行为异常且持续服药,男子起诉离婚;法院: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两人婚姻关系10-11
-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 后悔后又起诉返还09-15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
- 妈妈让女儿辞职照顾自己补偿490万08-08
- 20岁女子遭已婚男友纠缠跳楼身亡08-04
- 已婚女与年轻男子“禁忌之爱”,欲抽身时被掐住咽喉!上海警方出手08-04
- 男子与他人合谋侵犯前女友,故意不锁房门还对求救置之不理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