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民商法
具体介绍
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
全总劳动保险部:
最近我们接到一些来信,询问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感染结核病后可否按职业病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各个部门,各种工作性质的人员都有患结核病的可能。不是因从事某种职业而引起的。因此,我们没有把结核病列入职业病名单。
结核病防治机构以及医院中结核病科的工作人员,接触结核病人的机会比较多,如果与其他工作人员及一般居民来比较是容易感染的,但从卫生人员来说就有所不同,因为他们掌握了卫生科学技术,他们对于结核病有丰富的预防知识。因此他们是可以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同时政府对在结核病防治机构以及其他烈性传染病等机构中,对经常与病人接触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营养津贴,帮助他们增加营养,加强抵抗力,预防疾病的传染。
另一方面,各单位的领导必须明确预防为主的观点,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建立各种制度加以保证,作好消毒隔离和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和病人),这样就可以避免传染。事实上不少隔离消毒工作做得好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其工作人员的发病率较社会上的人发病率为低。如天津第一结核病防治院1949--1953年5年中观察该院129名工作人员仅有5名发生肺结核,其发病率为1.1%(该院的观察登在中华结核病科杂志1954年第三号194页上)。由此看来,在医疗机构中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或减少结核病的传染。 [1]
参考资料
1. 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 .中国法院网[引用日期2014-06-28]
-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在1989.02.15由卫生部颁布。颁布单位:卫生部文 号:--颁布时间:1989年2月15日实施时间:1989年1月1日时 效 性:-
-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活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颁布单位:卫生部
-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在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卫生防(病)站设防痨科,在业务上除本站领导外还应接受上级结防所的指导,行使县级结防所的职能,充分发挥对全县防痨工作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 郑中基与余思敏终离婚?现身法庭闭门聆讯,身形暴瘦五字回应04-20
- 检察机关披露:万某某拐卖46名外籍女子入境,贩卖获利133万元04-17
- 年薪50万女子择偶标准要求千万年薪引热议:门当户对不应该吗12-21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女子58页PPT举报管培生男友嫖娼09-19
- 女子疑因遭家暴跳河身亡 丈夫回应09-18
- 佳木斯辟谣新郎接亲被打是习俗09-13
- 女子遭丈夫家暴致失明:没给钱充游戏09-13